日前,从有关部门获悉,2007年,江西赣州市交通稽征部门完成摩托车规费征收总计75908.64万元。我市可在该项征费总数中提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6100余万元。
据了解,去年在全市摩托车规费征收工作中名列前五名的单位分别是于都、兴国、南康、章贡区、信丰的交通部门。